反贪总局四局局长: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经济取得突出成效
稿源:新华网  2017-03-01 13:11:03 报料热线:51850000

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今天,最高检举行第二场“看得见的正义”高端网络访谈。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表示,2016年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突出成效。

  “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。最高检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,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,依法履行检察职能,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,制定实施服务保障非公经济‘18条意见’,服务非公经济取得了突出成效。”宋寒松说。

 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,在实践层面如何落实?

  宋寒松指出,一方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,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和财产安全。另一方面还要依法打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,严肃惩治向非公企业及其生产经营者索贿受贿等犯罪。

  据悉,2016年,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职务侵占犯罪案件2725件3321人,提起公诉3833件5322人,批准逮捕挪用资金犯罪案件111件1189人,提起公诉1718件1910人。

 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,宋寒松表示,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、申诉和举报,依法及时审查依法及时审查。加大对虚假诉讼、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,促进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。“通过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,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。”宋寒松说。

  结合办案开展预防,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一个做法。

  “我们积极推动开展‘送法进企业’活动,深入开展普法宣传、警示教育,提供法律咨询,发放宣传资料,通过加强检企合作,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办事流程公开、异常行为识别、廉政风险告诫等预防监督机制,有效防止了相关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。”宋寒松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