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0-01 10:09:00
新华社杭州9月18日专电(记者马剑、商意盈)记者18日从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获悉,根据国家“分类调控、因城施策”的总要求,结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,经杭州市政府研究决定,杭州市部分区域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,明确在杭州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,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。
限购时间明确,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,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。
据了解,本次限购范围为上城区、下城区、江干区、拱墅区、西湖区、杭州高新开发区(滨江)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,不包含富阳区、大江东以及临安、桐庐、建德、淳安四县(市)。
限购政策还强调,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(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)或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》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。违反限购规定的,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,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。
杭州曾于2011年2月28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,明确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等人群暂停售房。2014年8月28日,杭州全面放开住房限购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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