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展播之三:利剑出鞘惩贪腐
稿源:宣汉新闻网  2016-11-03 20:24:30 报料热线:51850000
  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,最终必将亡党亡国。”

   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。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让纪律立起来、严起来,执行到位,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。

    近年来,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注重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,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,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,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。

   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中,县纪委监察局充分运用“互联网+”,开通网络反腐平台,有机整合“阳光政务热线”、“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”和“12388”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,积极构建信、访、网、电“四位一体”信访网络,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。建立“一诺三会”、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等制度,先后受理群众咨询、投诉和建议1500余件。

    坚持纪律审查全覆盖、无禁区、零容忍,建立分片区指导办案、乡镇和县级部门交叉协同办案、乡镇纪委“两谈话一预审”等制度,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安全“三大机制”和涉案款物管理规定,强化纪律处分决定执行。

   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突出打虎灭蝇,护好树、正歪树,治病树、拔烂树,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,严格依纪依法、安全文明办案,抓大不放小,抓早不放养,抓快不放缓。2012年以来,先后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12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1人,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31人,移送司法机关38人,先后对143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,彰显了县委严惩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弘扬正气的坚定决心。

    把握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2015年以来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谈话函询或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1596人次,占四种形态的82.4%;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311人,占四种形态的16%;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18人,占四种形态的0.9%;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,占四种形态的0.7%,确保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。